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档案的接收和转递服务指南

日期:2023-04-07 浏览:

一、事项名称

档案的接收和转递。

二、服务内容

申请人可异地自助办理人事档案的接收和转递。

三、服务对象

自然人。

四、实施依据

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《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》的通知(人社部发〔2021112号)第七条 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应当提供以下服务:(一)档案的接收、转递。第八条 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应当提供免费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,不得收取档案保管费、查阅费、证明费、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。

五、实施主体

四川省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。

六、办理条件

档案接收:户籍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在四川省内的流动人员。

档案转出:档案存放在四川省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,且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的《调档函》。

七、申请材料

(一)档案接收:

1.有效身份证件(现场:原件,线上:电子件);

2.劳动(劳务)合同(现场:原件,线上:电子件);

3.单位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(现场:复印件,线上:电子件);

4.户口本关键页(现场:原件,线上:电子件);

5.离职文件或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(仅限机关、事业、国有企业及军队文职离职人员提供.现场:原件,线上:电子件)。

(二)档案转出:

1.有效身份证件(现场:原件,线上:电子件);

2.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的《调档函》(现场:原件,线上:电子件)。

(三)委托代办:

1、单位委托:单位《介绍信》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(现场:原件和复印件);

2、个人委托:委托书及委托双方有效身份证(现场:原件和复印件)。

八、办理形式

1.窗口办理:申请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;

2.网上办理:

四川人才网https://www.scrc168.com/);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://rst.sc.gov.cn/);四川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平台103.203.218.1328086

九、服务时间

1.窗口办理:各级机构办理时间(由各地自行公布);

2.网上办理:全天。

十、办结时限

1.现场办理:即时办结。

2.网上办理:一个工作日。

十一、结果反馈

当场送达。

十二、收费及标准

免费。

十三、咨询方式

1.现场咨询:申请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;

2.电话咨询:12345

十四、监督投诉方式

申请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监督渠道。

十五、备注

有效身份证件指的是用于证明自然人有效身份信息的证件,可包括身份证、户口簿、临时身份证、驾驶证、军官证、士兵证、警官证、居民社会保障卡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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