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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贡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产业园监控设备采购项目比选公告
日期:2024-03-05 浏览:次
为完善产业园监控设备建设配备,现按照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原则,拟采用比选方式采购监控设备,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加比选。
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(一)项目单位:自贡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
(二)项目名称:产业园监控设备采购项目
(三)项目需求:
货物名称 | 参数 | 数量 |
4端口远程集中供电单元 | POE供电 | 2台 |
半球摄像机 | 分辨率≥1280*720 | 5套 |
16路硬盘录相机 | 图像质量≥720P,支持外接USB存储 | 1台 |
32路硬盘录相机 | 图像质量≥720P,支持外接USB存储 | 1台 |
监控硬盘 | 容量≥4T | 3块 |
网线 | - | 1箱 |
辅助材料 | - | 若干 |
项目实施费 | - | 1项 |
最高限价(总价) | 13800元 |
二、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要求
(一)具备《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:
1.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
2.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
3.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
4.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
5.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近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
6.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(二)采购项目要求的特定条件:
1.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;
2.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。
三、比选须知
(一)参加比选的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公告的所有内容,按照公告要求提供比选资料,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,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,将取消其参加比选或成交资格,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(二)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,比选失败:1.参加比选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;2.供应商报价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的;3.因重大变故,比选任务取消的;4.其他无法继续开展比选或者无法成交的情形。
(三)参加比选并符合第二条“供应商资格要求”的供应商,比选资料递交时间、地点为:2024年3月11日上午9时00分起至9时30分、自贡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302会议室。
比选应答时应提交以下资料:
1.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(加盖单位公章);
2.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(加盖单位公章);
3.法定代表人授权书(法人代表不能亲自参加需提交,加盖单位公章);
4.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(法人代表不能亲自参加需提交,加盖单位公章);
5.响应函(加盖单位公章);
6.承诺函(加盖单位公章);
7.比选报价表(加盖单位公章)。
(四)比选开始时间:2024年3月11日上午10:00
四、评审方式
1.申请参加比选的供应商签到并递交响应文件。
2.由项目单位组建评审小组并对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,当场宣布资格审查结果,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才能进入评审环节。
3.评审小组对价格进行评审后,然后进行现场第二轮报价(第二轮报价在比选供应商的第一轮比选报价表上填写),第二轮报价须不高于第一轮报价,否则报价无效;最终报价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,比选结束;若第二轮报价出现报价相同,则报价相同的单位进行第三轮报价,最终报价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,比选结束。
4.项目单位在“自贡人才网”通知公告栏公布成交结果。
五、联系方式
地 址: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交通路39号
联 系 人:张老师
联系电话:0813-5887631
自贡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
2024年3月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