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

自贡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档案除湿机采购项目比选公告

日期:2024-07-16 浏览:

因工作需要,按照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原则,拟采用比选方式采购档案除湿机7台,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加比选。

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
(一)项目单位:自贡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

(二)项目名称:档案除湿机

(三)项目需求:

货物名称

参数

除湿机

名义除湿量:≥25L/D(27℃ RH60%)

最大除湿量:≥58L/D

电源:220V/50Hz

质量:≤22kg

适用面积:≥50㎡

适用温度:5℃-32℃

最高限价

3000元/台

采购数量

7

备注

提供免费送货、安装服务,质保期至少一年


二、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要求

(一)具备《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:

1.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

2.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

3.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

4.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

5.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近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

6.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
(二)采购项目要求的特定条件:

1.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;

2.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。

三、比选须知

(一)参加比选的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公告的所有内容,按照公告要求提供比选资料,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,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,将取消其参加比选或成交资格,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
(二)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,比选失败:1.参加比选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;2.供应商报价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的;3.因重大变故,比选任务取消的;4.其他无法继续开展比选或者无法成交的情形。

(三)参加比选并符合第二条“供应商资格要求”的供应商,比选资料递交时间、地点为:2024年7月24日下午14时00分起至14时50分、自贡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二号楼三楼会议室。

比选应答时应提交以下资料:

1.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(加盖单位公章);

2.法定代表人授权书(加盖单位公章);

3.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(加盖单位公章);

4.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(加盖单位公章);

5.响应函(加盖单位公章);

6.承诺函(加盖单位公章);

7.比选报价表(加盖单位公章)。

(四)比选开始时间:2024年7月24日下午15:00

四、评审方式

1.申请参加比选的供应商签到并递交响应文件。

2.由项目单位组建评审小组并对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,当场宣布资格审查结果,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才能进入评审环节。

3.评审小组对价格进行评审后,然后进行现场第二轮报价(第二轮报价在比选供应商的第一轮比选报价表上填写),第二轮报价须不高于第一轮报价,否则报价无效;最终报价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,比选结束;若第二轮报价出现报价相同,则报价相同的单位进行第三轮报价,最终报价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,比选结束。

4.项目单位在“自贡人才网”通知公告栏公布成交结果。

五、联系方式

址: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交通路39

人:冯浩天

联系电话:0813-2301203


附件1-4.docx


自贡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

2024716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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