书记员年龄40周岁以下(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),应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,熟悉计算机操作,熟练掌握速记、办公软件运用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,法律专业或有书记员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。
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63年4月,位于自贡市沿滩区沿滩镇和平路70号。依法审判辖区内的一审民、商事纠纷案件、刑事案件、行政案件和上级人民法院交由审判的案件;执行本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、裁定以及其他执行事项;指导人民调解工作,做好法制宣传、普法等工作;服务地方经济发展,运用审判职能参与当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