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
根据工作需要,按照《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使用管理办法》等规定,遵循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,自贡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名额及职位
计划招聘自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新区大队男性勤务辅警7名。
二、招聘人员性质
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均为编制外聘用合同制工作人员,实行派遣制。
三、招聘条件
(一)基本条件
1.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品行端正;
2.自贡市四区常住人口(含高新区);
3.体检合格;
4.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报考:
(1)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;
(2)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;
(3)因违纪违规被曾工作过的单位开除、辞退、解聘的;
(4)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;
(5)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,本人或家庭成员、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、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;
(6)已在自贡市公安机关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人员;
(7)全日制在校读书的学生。
(二)资格条件
勤务辅警:男性;年龄18—30周岁(1989年1月1至2000年12月31日出生);身高175cm及以上;大专及以上学历,专业不限;退伍、转业士兵具备高中(中专)及以上学历;持有准驾车型D、E机动车驾驶证的、有写作专长的人员优先。
持有B1、B2、A1、A2机动车驾驶证的报考人员身高可放宽到170cm及以上。
四、报名程序
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。报名时间:2019年1月10日—1月18日(工作日,周六和周日除外)上午9:00- 11:30下午14:30-17:00。
报名地点:高新区交警大队A408办公室。
报名手续:报名者须携带本人有效户口簿、居民身份证、毕业证或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(A4纸)2份、有退伍证、驾驶证的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2份, 1寸免冠近期彩色白底正面照1张。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点报名,并如实、准确填写《自贡市公安局辅警招聘考生报名表》
五、考试
考试采用面试及体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。
(一)面试
1.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,主要测试应试人员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、综合分析能力、应变能力、语言表达能力、举止仪表等,面试总成绩为100分。
2.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:
报考人员应提前15分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,未携带居民身份证的不得参加考试,居民身份证遗失的可凭户口簿、临时身份证参考。
3.成绩公布:面试成绩及进入体能测试人员名单将于
(二)体能测试
1.进入体能测试的人员,体能测试不合格予以淘汰。
2.测试项目:分为3个项目,1000米跑、10米×4往返跑和立定跳远,考试标准参照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评分表》执行。
3.测试时间和报到地点:
六、体检、考察
(一)体检
依据面试成绩及体能测试合格人员情况,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。体检由自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组织,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。未按时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。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出现的缺额,经自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同意后依次递补。体检时携带与报名时同底版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;体检费按体检医院收取为准,由考生自理。体检时间另行通知。
(二)考察
由自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实施考察,对考生及主要家庭成员的思想政治表现、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审查。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,经研究,视情况依次递补。
七、签订劳动合同
按照《劳动合同法》要求,对招聘的人员进行为期3个月(试用期)的随岗培训,培训合格的,与劳务派遣公司(自贡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)签订劳动合同;试用期薪酬标准为1650元;试用期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、合同期内违反辅警相关制度规定的,将退回自贡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。
八、待遇
单位按规定购买养老、医疗、失业、工伤、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。
九、其他
(一)本公告由自贡市公安局政治部、自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负责解释。咨询电话:4702810
(二)报考人员报名时须留下联系方式(手机、固定电话),在报考期间保持通讯畅通,通讯方式变更后,应主动告知招聘机关。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,由考生自行负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