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贡市大安区国土资源局
关于2017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征工作人员的公告
自贡市大安区国土资源局因工作需要,经大安区委区政府和自贡市国土资源局批准同意,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征工作人员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原则
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。
二、招聘名额
统征工作人员10名,主要从事征地拆迁等业务工作。
三、招聘范围
户籍在自贡市范围内符合招考条件要求的人员。
四、招聘条件
(一)基本条件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,品行端正;
2.招聘统征工作人员年龄要求在
3.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,会计算机操作。
4.身体健康,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。
(二)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报名
1.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,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;
2.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;
3.因违纪违规被开除、辞退、解聘的;
4.本人参加非法组织、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;
5.其他不适宜从事统征工作的情形。
五、报名和资格初审
(一)报名资料
报考者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、户口薄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(1份)和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(3张)等相关手续报名。
(二)报名时间、地点
(三)资格初审
资格初审由自贡市大安区国土资源局负责。报考者经资格初审合格后持《报名表》和居民身份证参加统一考试。
六、考试
考试分为笔试、面试。
(一)笔试
笔试内容主要是征地拆迁相关业务知识。笔试实行全封闭考试,并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。
笔试时间:
笔试地点:自贡市大安区国土资源局。
(二)面试
同一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考计划之比2:1,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名单,同一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考计划之比低于2:1,则一并进入面试。
如果考生入围的最后一个名额出现笔试成绩相同情况,则一同参加面试。
面试由大安区国土资源局组织实施,具体时间、地点见《面试通知书》。
参加面试的人员凭《面试通知书》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。
(三)公布成绩
1.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。
考试总成绩=笔试成绩×60﹪+面试成绩×40﹪。
2.根据招聘名额,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。若考生总成绩相同,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。
七、体检、考察及公示
(一)体检
由大安区国土资源局统一组织,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。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(人社部发〔2016〕140号)执行。考生如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,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规定时间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。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医院出具的结论为准。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人员,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。
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。体检时携带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。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。
(二)考察
体检合格人员由大安区国土资源局具体组织考核,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、遵纪守法、道德品质等进行考核。考核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,经大安区国土资源局确定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。
(三)公示
拟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在区国土资源局公开栏进行公示。公示期5天,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。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的反映问题,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。
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,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,经审核后确定为聘用人员。因公示不合格出现缺额,由大安区国土资源局依次递补。
八、聘用及待遇
经笔试、面试、体检、考核、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,由大安区国土资源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,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大安区国土资源局报到。未经单位同意,逾期未报到者,视为自动放弃。
(一)聘用
试用期一个月,含上岗前培训考核。经培训考试和试用期满合格的人员,予以聘用;试用期不合格,不予聘用。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照《劳动合同法》相关规定,大安区国土资源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,用工形式为临时用工,不占单位编制,劳动合同一年一签。聘用人员在岗期间违反法律法规规章、管理办法以及符合其他解除、终止劳动合同条件情形的,解除劳动合同。合同期满,经本人申请,用人单位考核合格,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。
(二)待遇
聘用人员基本工资2000元∕月·人,并统一参加社会保险,保险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现行标准、比例各自承担缴纳,试用期内不缴纳保险金。
九、其他事项
1.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、信息、材料者,一经查实,取消聘用。
2.本公告由自贡市大安区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,咨询电话:0813-5528196。
附件:自贡市大安区国土资源局统征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
附件:自贡市大安区国土资源局统征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(1).doc
2017年11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