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事项名称
档案的接收和转递。
二、服务内容
申请人可异地自助办理人事档案的接收和转递。
三、服务对象
自然人。
四、实施依据
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《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》的通知(人社部发〔2021〕112号)第七条 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应当提供以下服务:(一)档案的接收、转递。第八条 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应当提供免费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,不得收取档案保管费、查阅费、证明费、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。
五、实施主体
四川省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。
六、办理条件
档案接收:户籍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在四川省内的流动人员。
档案转出:档案存放在四川省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,且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的《调档函》。
七、申请材料
(一)档案接收:
1.有效身份证件(现场:原件,线上:电子件);
2.劳动(劳务)合同(现场:原件,线上:电子件);
3.单位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(现场:复印件,线上:电子件);
4.户口本关键页(现场:原件,线上:电子件);
5.离职文件或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(仅限机关、事业、国有企业及军队文职离职人员提供.现场:原件,线上:电子件)。
(二)档案转出:
1.有效身份证件(现场:原件,线上:电子件);
2.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的《调档函》(现场:原件,线上:电子件)。
(三)委托代办:
1、单位委托:单位《介绍信》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(现场:原件和复印件);
2、个人委托:委托书及委托双方有效身份证(现场:原件和复印件)。
八、办理形式
1.窗口办理:申请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;
2.网上办理:
“四川人才网”(https://www.scrc168.com/);“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”(http://rst.sc.gov.cn/);“四川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平台”(103.203.218.132:8086)。
九、服务时间
1.窗口办理:各级机构办理时间(由各地自行公布);
2.网上办理:全天。
十、办结时限
1.现场办理:即时办结。
2.网上办理:一个工作日。
十一、结果反馈
当场送达。
十二、收费及标准
免费。
十三、咨询方式
1.现场咨询:申请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;
2.电话咨询:12345。
十四、监督投诉方式
申请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监督渠道。
十五、备注
有效身份证件指的是用于证明自然人有效身份信息的证件,可包括身份证、户口簿、临时身份证、驾驶证、军官证、士兵证、警官证、居民社会保障卡等。